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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政协民主评议公安、住建提案办理工作
(发布日期:2017-10-12 16:48:35 人气: 作者: 资料来源:)

       

  10月10日至12日,县政协召开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,对县公安局、住建局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。县政协主席赵福南,副主席殷书林、吕明华出席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,并率队开展评议。

  会议强调,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协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、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三大职能的重要形式和途径,办好提案能够有效促进相关部门提高工作效能,推进事业发展。相关提案办理单位要齐心协力,积极参与、支持民主评议工作。评议组要集中时间,集中精力,本着有利于提案办理落实,有利于促进工作,公正客观评议。要认真对照《县政协2017年度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深入细致入微,搞好民主评议工作,创新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机制、新方法,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。
  据了解,在2017年承办提案3件以上的20个单位中,由县政协办、提案委会同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督查室商定进行抽签,确定2个单位为2017年度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单位。提案办理评议内容包括: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情况;与提案人的协商沟通情况;提案的按期办结情况;提案涉及问题的解决情况;提案答复的满意情况。
  评议小组分别深入提案办理单位,调阅查看提案办理资料、现场看办理情况,对照工作记录与办理方案、提案答复与提案内容、办理实效与提案建议,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,并与受评单位“面对面”交换意见,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,最后形成评议提案办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。评议结束后,形成综合的民主评议报告,经主席会议审定后,报送县委、县政府,同时反馈给受评单位。对被评为优秀的单位,建议县委、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;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,由县政协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,限期整改,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协。评议结果向全体提案承办单位通报,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,并作为评选表彰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。
  县政协各专委会、县政协调研室、县政协办公室,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,部分县政协常委、提案委成员、政协委员(提案人),乡镇分管政协工作负责同志参加评议活动。(转自政府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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